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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司诉山鹰纸业专利侵权案胜诉
发布时间: 2019-11-22
来源: 阳光新闻
浏览:
近日,经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,我公司诉浙江山鹰纸业有限公司侵害发明专利权纠纷案胜诉。
2012年8月10日,我公司向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,诉浙江山鹰纸业有限公司未经允许在其制造、销售的产品上侵犯我公司涂布白面牛卡纸发明专利权;同时起诉寿光市顺发经贸有限公司销售上述产品,也构成专利侵权。经过长达6年的审理,法院认为浙江山鹰纸业有限公司、寿光市顺发经贸有限公司构成侵权,立即停止侵权行为,并赔偿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6165.0435万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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